1、全程船票(含船上住宿、指定餐厅免费膳食、指定的船上设施、船上娱乐节目及活动)。
2、行程中所示的陆地段游览、用车及景点门票(注明自费的除外)。
3、宜昌市区至秭归港,与奉节港至重庆主城的用车。
1、除【费用包含】中列明项目以外的其他费用;
2、不含个人旅行保险、往返出发地的交通费用;
3、不含自费游览项目、景区小交通,如:三峡大坝景区电瓶车20元/人;三峡大坝规定,大件行李将强制托运,行李托运费30元/件(可随身携带的行李标准:体积不超过24×40×50厘米,且重量不超过5公斤);
4、不含私人性质的消费,如:升级楼层/房型、酒吧酒水、洗衣、按摩、KTV、棋牌娱乐、小费等;
5、三峡旅游提倡环保,不含洗漱用品需自备。
1、旅客凭本人身份证或护照以及有效旅行证件购买船票,船票只限旅客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涂改,否则船票失效。
2、旅客凭有效船票,享有乘座船票指定游轮航次的权利。
3、为保护旅客利益和安全,每个旅客应遵守船上的安全规定和公共秩序,如故意违反或不听从劝告者,船长有权进行处理。
4、随身携带行李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有放射性等危险品及各种武器、凶器等禁运物品。
5、所有入住游船客人,均应出示与预定符合国籍和姓名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相关证件。
6、所有旅客必须在指定的开航时间前60分钟登船,逾时不候(登船时间请以网站公布为准 )。旅客在任何情况下无法准时登船,或错失登船时间,游船将不退费亦不负任何理赔责任, 游船也不对游客因错过航班而产生的住宿、餐食及交通工具负任何赔偿责任。游船也无责任为其更改 航期或停靠港。
7、游客在经过船长的评鉴之后,将有权利拒绝不适合旅游、会对自己或其他旅客产生危险、及其他企图制造他人生命危险等之旅客登船或要求旅客离船,游船将不退费亦不负任何理赔 责任。
8、游船客房只作为住宿用途,赌博及其他违反中国法律之行为,游船将不予准许。
9、对于有意损坏游船财物、损害游船利益、破坏游船秩序者,游船有收回其客房之权利,并将其列为"不收欢迎的宾客",拒绝接待,并逐其离船。
10、请您将所有贵重物品(例如:药品、珠宝、易碎物品、现金、重要文件、摄影器材、电脑器材)随身携带或存放在客房保险箱和总台。
11、凡乘座游船的旅客,均被认为在购票前已完全同意以上须知,以上细则的解释权归属我公司及游船公司